八三看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十一章 禁区(下)(第1页)

刚商量完这件事,“勒勒车”就停到了草原上的两座蒙古包前,只见丁思甜身穿一身蒙古族长袍,头上扎了块头巾,正在挤羊奶,看见她我差点没认出来,装束改变实在太大了,要不仔细看还以为是个蒙族姑娘,丁思甜也没想到我和胖子回突然来探望她,怔了半天才回过神来,冲过来同我们拥抱在一起,激动得哽咽难言,战友们久别重逢,都有说不完的话想说,可心中的往事千头万绪,又不知该从何说起。

这片草场位于巴伦左旗最北边的区域,只有三四户牧民,包括来插对的知青,整片草场的人加起来不超过十五六个,丁思甜是落户到牧人“老羊皮”的家里,平时除了“老羊皮”一家三口,连个能说话的人都没有了,突然见到当年大串联时的战友,不禁喜极而泣。

我安慰了丁思甜几句,把我和胖子没能当兵,也到兴安盟插队落户的事情对她简略讲了,丁思甜轻叹一声,似乎极为我们惋惜,但她随即就打起精神说:“现在咱们也挺好的,你看我们草原的景色有多壮丽,蓝天做被地当床,黄沙拌饭可口香,草原上的生活最锻炼人,你们来了就多玩几天,明天我带你们去骑马。”

草原上的牧民对马极其看重,绝不会让外人骑乘自己的坐骑,如果马被外人骑了,或是马丢了,对牧民来讲都是天大的不吉利,而且这里的马匹也不多,所以我以为根本没有骑马的机会,也不抱这份念想了,想不到丁思甜却告诉我们,这里的牧民“老羊皮”不是蒙族,他是解放前从口外逃难来的,在草原上过了半辈子,解放后干脆就当起了牧民,对草原上那些忌讳也并不怎么看重,跟他混熟了,骑他的马他也不生气。

我知道丁思甜乐观态度的背后,更多的是一种对命运的无奈,黄沙扮饭怎么会香呢?不过我还是不提那些扫兴的话才是,于是让她给我们引见了牧民“老羊皮”一家,“老羊皮”在草原上生活了半辈子,可乡音难改,还有很浓重的西北口音,他说你们来得真是时候,今天晚上正好要宰牛杀羊,招待远道而来的客人,黄昏时分附近的牧民和知青们都会赶来。

我和胖子一听这消息,当时就乐得连嘴都合不上了,草原上的牧民真是太好客了,以前是听说过没见过,这回见识了算是真服了,我们刚一来就宰牛,还要杀羊,这怎么好意思呢?太过意不去了,更何况我们还是空着手来的,早知道带点土特产做礼物了,不过我们久闻手把羊肉的大名,那今天可就厚着脸皮不见外了,平时咱这都是几点开饭?

丁思甜在旁笑道:“你们别拿自己不当外人,今天宰羊是因为今年这片草场接连出了几次自然灾害,但由于牧民们舍生忘死地保护集体财产,没有使集体财产蒙受任何损失,盟里说咱们这是支援农业学大寨的典型,因为内蒙草原靠近边境,采取的是军管,所以上边革委会派了个干部来咱们这拍照,报道牧民的模范英雄事迹,宰羊是招待他的,你们是恰好赶上了,要不然我可没办法请你们吃新鲜羊肉。”

我这才听明白是怎么回事,白高兴了半天,原来这么隆重是为了招待别人,而且说什么牧区是支援农业学大寨的典型,大寨跟牧区能比吗?不过人家既然要抓典型,我们也没资格去过问,天底下有我没我无所谓,跟着蹭顿羊肉吃就应该挺知足了。

天还没黑,附近的几户牧民与知青们就陆续到了,加上我们和老羊皮,也总共才有二十几个人,知识青年就占了一半,其余的知青我们虽然不认识,但各自一提起知青的身份,便都是插兄插妹,跟旧社会拜了把子那种感觉差不多,共同的命运使彼此之间根本不存在距离,没用多一会儿就厮混熟了,黄昏的草原夕照晚霞,一望千里,正是景色最美的时光,有知青去找那位干部借了照相机,大伙在一起合了个影,高高兴兴地等着晚上开饭大吃一顿。

我同丁思甜帮“老羊皮”把要宰的那头羊从圈里捉了出来,我觉得今天玩得十分尽兴,又看到血红的夕阳下,西边群山起伏,便生出远行之意,就跟“老羊皮”说,明天想借几匹马,让思甜带我们骑着马去草原深处玩玩。

“老羊皮”一听此言,脸色大变,他告诉我说,那边是去不得的,草原的尽头是蒙古黄土高原,也就是蒙古大漠连接的区域,草原深处有个地方叫“百眼窟”,现在破四旧,有些话本来不敢说,不过因为你们都是思甜这姑娘的朋友,才敢跟你们明说,“百眼窟”里藏着条浑身漆黑的妖龙,接近那里的牧民或者是牲口,都被龙王爷给吞了,一律有去无回,要不是今年闹冬荒,牧民们担心牲口没抓够秋膘,要不然绝对不会在如此接近“百眼窟”这片草甸子上放牧,你也不问问,谁还敢再往草原深处走半步啊,倘若惊动了妖龙,恐怕长生天都保佑不了咱们了。

看“老羊皮”说得煞有介事,我不免觉得好笑,这也太扯蛋了,草原上怎么会有龙?而且还是会吞吃人和牲口的妖龙,这种事唬弄小孩可能好使,我胡八一能信吗?

“老羊皮”见我不信,又说起一件亲身经历的事,几十年前,他给草原上的“巴彦”牧羊,就听说了关于漠北妖龙的传说,说的邪乎极了,以至于“百眼窟”附近的草原成了一个被当地牧民们默认的禁区,牲口丢在了那边,也没人敢去找,反正不管是人是马,去了就回不来,有一次从东北山区来了一伙人,抬着一口古旧的大箱子,看着跟口棺材似的,也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这伙人抓了“老羊皮”的兄弟,拿枪顶着硬要他带路要去“百眼窟”,“老羊皮”悄悄跟在后边想把他兄弟救下来,但跟到百眼窟附近就没敢再往里面走,眼睁睁看着他亲弟弟带着那伙人进入其中,从那以后再也没出来过。

“老羊皮”信誓旦旦地说,他那次亲眼看见了那条黑色的妖龙,吓得几乎尿了裤子,实在是不敢再靠近了,从那以后天天晚上做噩梦,也恨自己胆小懦弱,眼看着亲兄弟走上了黄泉路,却没勇气把他救回来。

我见他言之凿凿,神色间非是做伪,自然是很同情他兄弟的遭遇,但要说世上有龙,我又哪里会信,摇着头对“老羊皮”说:“您见到的那条什么……龙,怕不是看走了眼,我猜也许是条黑色的巨蟒?有些大蟒象水桶般粗细,确实容易被看做是龙。”

“老羊皮”望着我的目光突然变得凝重起来,伸手指了指天空:“这后生,你以为我老汉这么大一把岁数都活在狗身上,连蛇和龙都分不清?甚蟒蛇能上天?我亲眼看见那神神……那神神是在天上的龙,在天上。”

(注:巴彦——蒙古语有钱人)

(请大家多多支持霸唱!多投几票!!谢谢!!!)

热门小说推荐
逼疯了言情文男主

逼疯了言情文男主

父母离异,当夜收拾行李各奔东西。 为了挽回支离破碎的家庭,孟梨狂追他妈三条街,不幸被车撞死。 为了回到原来的世界,阻止父母离婚,孟梨毅然决然地接受了系统指派的任务。 攻略一本名为《善道》的言情文里的男主。 书里的男主身世悲惨,自幼丧母,被父亲所弃。后被白云观的道士收养,起名常衡,对之悉心教导。 常衡聪慧过人,道术精湛,悲悯苍生,深受当地百姓的信奉。 而孟梨则穿成了一条九尾狐狸。 在经历了数次生死考验之后,两人的感情逐渐升温。 为了讨常衡的欢心,孟梨忍痛割爱,将一把短刀,送给常衡当定情信物。 可是后来,孟梨就被这把短刀插进了喉咙,连一身的狐狸皮,都被剥干净了。 —————— 常衡生平最恨狐妖。 他的亲生父亲当年被狐妖魅惑,在他六岁那年,做出了宠妾灭妻的混事。 当着常衡的面,一剑刺死了尚有身孕的发妻,滚烫的鲜血,溅了常衡满脸。 还命人打断了他的双腿,丢到乱葬岗去,任由他自生自灭。 可怜的孩子拖着一双血肉模糊的断腿,硬生生地从乱葬岗里爬了出来,他发誓,要诛尽天下邪祟。 可是后来,他却爱上了一只狐妖。 还在最相爱的时刻,亲手杀死了他。 再后来,常衡就疯了,见人就问:“你认不认识阿梨?他是一只很漂亮的小狐狸……他是我的狐狸。” 求预收《除了我,整个师门都有病》 锦绣命好,七岁就拜入灵剑宗,成为宗主座下最年幼的弟子。 师尊待他犹如亲子,一身修为,倾囊相授。 师兄师姐们视他为亲弟,对他百般偏宠,千般爱护。 锦绣不负其名,在锦绣堆里长大,却不幸早亡,死在了十七岁的生辰宴上。 死后的锦绣成了一只阿飘,开始回忆自己短暂的一生,并且想起一些难以忘怀的事情: 温柔慈爱的师尊有寒症,发作起来痛不欲生,他发过毒誓,要寻遍天下名医,为师尊治疗寒症。 款款温柔的大师兄和他的小青梅情意相通,二人郎才女貌,珠联璧合,般配极了,他一直想喝二人的喜酒。 多愁善感的二师兄身世悲惨,自出生时,就被父母所弃,他答应过要帮二师兄找回亲人。 阴郁冷漠的三师兄自幼双腿残废,明明和小师妹两情相悦,却因为自卑,而把她越推越远…… 还有大师姐嫁人三载,如今第二胎即将临盆,他准备好的礼物还没来得及送。 锦绣越想越放心不下,索性借尸还魂,打算了却心事,还意外通了读心术。 哪知,他再度回到师门时,大家的画风全变了。 大师兄的小青梅是个男人,双方都在谋划着,怎么在新婚夜杀了对方。 二师兄是魔界的小魔君,暗恋师尊多年。 三师兄不残疾,他也不喜欢小师妹。 而小师妹也不喜欢他,只是想欺负瘸子。 最离谱的还是大师姐,她三年抱俩,两个孩子两个爹。 更可怕的是,锦绣还通过读心术,知晓了自己的真正死因,吓得他赶紧去寻求师尊的庇护。 却透过半掩的殿门,看见师尊衣衫不整,正抱着一个人深情亲吻。 锦绣定睛一看,瞬间傻眼了。 那个人不是别人,正是他自己,一具冰冷的尸体!...

一品侯爵

一品侯爵

大明末年,朝堂党同伐异,一片混乱。国家风雨飘摇,四面楚歌。  李沐不过一介白身,姻缘巧合之下,有幸成为宁远伯李成梁的世孙,靠着祖上爵位混军功,居然已经官居...

尘世刀吟

尘世刀吟

废柴长孙,寻死不成,反倒与穿越而来的常岁灵魂合二为一。从此少年长孙持刀行走于天下。于尘世中锻刀,于喧嚣中独吟。这一刀背负仇恨与希望,这一刀代表热血与担当。且看九州大陆风起云涌,少年长孙化龙长吟。...

混世小农民

混世小农民

混世小农民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网游动漫小说,混世小农民-领导人-小说旗免费提供混世小农民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穿越魔皇武尊

穿越魔皇武尊

顾白一直以为自己做的最蠢的事情是听基友的话成为种马写手,最郁闷的事是将原定的三好少年变成大BOSS……但最后他发现,事实远不止如此。 遇见自己亲笔写出的变态这种事…… 尼玛他吃·人·啊! 这时候,就只能把吃人变“吃”人了……吧。 简而言之,就是一个写出吃人流始点种马文的鱼唇作者,最终也逃不过命运漩涡【并不是】的故事。 其实这篇文我本来想改成《种马不种马》这个名字,可当我跟读者们表达了我的意愿之后,就……被群嘲了。 于是,大家表示这文其实还有以下说法→感谢CQ菇凉亲情提供。 《我可爱的老攻不可能这么变态!》 《每天回家都看到老攻在吃人》 《食谱不同肿么谈恋爱?!》 《只有杯具作者知道的世界》 《写文有风险,虐主需谨慎》 《不作死就不会死,为什么我没早点明白QAQ》 《主角和BOSS是同一人这要肿么推!》 默默扭脸。 PS:一对一,主受文,无虐。...

原始再来

原始再来

这是一对雄性堪塔斯夫夫坚持不懈生(偷)蛋成功的故事:「……你偷到了?」布莱克的神色立刻变得紧张起来,小心翼翼的压低了身体,顺便用翅膀将自家的窝盖得更严实了点。 「不是偷的——」听到布莱克的问题,白的神情更加得意,将大白蛋重新塞回自己的屁股底下,中气十足道,「这是我生哒!」 嘣——的一声,布莱克仿佛听到了自己脑内那根叫做理智的弦断裂的声音。 他终于知道比老公外出半年,回家发现老婆怀孕三个月更让人愤怒的事情了。那就是—— 老婆外出几天,回家发现自己老公生了一枚蛋! 故事的主角→孟九昭(泪):我就是那枚蛋。 这个故事的相关故事是:移民侏罗纪→重返侏罗纪→含苞待放的元帅阁下→原始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