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加上红毛总共是一张嘴,没一会功夫碗就空了。
安崽奶声奶气说还要,陆瑾修看着他吃的脏兮兮的小脸,忍不住偷着乐,“没有了,找你太奶奶去。”
正拿了帕子给瑶瑶擦脸的太奶奶一脸无语。
见从陆瑾修这里讨不到吃的,安崽就小爪子捧着碗挪动着小毛腿想进厨房找简言要,在小家伙心中,姐姐最好,才不会像哥哥一样小气。
打算的挺好,事实却是陆瑾修拦路虎一般挡在了他的面前。
他往左,陆瑾修往左,往右,陆瑾修跟着往右。
安崽,“···”
“哥哥!”
气得耳朵又立起来的安崽仰着小脸喊了声,陆瑾修眉眼弯弯低头看他,“喊哥哥干什么?”
“哥哥你让一下,我要去找姐姐!”
“找姐姐干什么?”
“吃饭饭!”
捧了爪子里的空碗给他看,安崽一副你怎么不懂事的表情说,“哥哥你快点让一下!”
“我···”
“都堵门口做什么,准备一下开饭了!”简言拉开门就看见堵在门口的一大一小,笑道。
一听开饭,陆瑾修也顾不上逗安崽了,转头朝着客厅方向喊了声开饭,就颠儿颠儿蹿进厨房里去端菜。
安崽他们也欢呼着往餐厅跑,先是自觉跑去洗了手和爪,接着返回餐厅熟练爬上他们的专属座椅,从椅子扶手下面的储物格里掏出围兜戴上,就一副坐等开饭的架势。
整套动作流畅自然,看得太爷爷迎春他们忍俊不禁。
“菜来了菜来了!”
抱着个恒温箱出来的陆瑾修将箱子放在桌子上,随后打开盖子将里面热气腾腾的菜一道道端出来,每出来一道,空气中的香味就浓郁一点,等所有的菜全部上桌,他们看着满桌子的菜肴直了。
雪白鲜嫩的鱼片在鲜亮的红油中光看着就叫人口齿生津,作为点缀的葱花和香菜那叫翠绿,红亮青碧白雪三色搭配在一起,十分的漂亮。
味道更是棒极了。
白嫩的鱼片入嘴,麻辣鲜香的味道刺激着味蕾,鱼片嫩滑至极,没有丝毫的土腥味,除了鲜还是鲜,让人吃了一片还想来第二片的舍不得停下筷子。
鱼头又是另一个味道,肥美的剁椒鱼头,口感肥厚细嫩,汤汁鲜辣适合,鱼头本身的鲜美和剁椒鲜辣爽口充分混合在一起,味道那叫一个绝。
除了以鱼做主材料烹制而成的美味,餐桌上的菜那叫一个丰富,色泽鲜亮口感清爽咸香的清蒸火腿,清淡口感柔韧的拌肚丝儿、开胃爽口的酸辣土豆丝,甜滋滋的焖南瓜儿等等,是荤素搭配色泽鲜艳。
主食是大米饭和凉皮。
用大瓷盆装着的凉面,是近乎透明的米白色,配料有黄瓜丝、红萝卜丝、金黄的面筋、黑木耳、新鲜的细笋等等,红艳艳的油辣子、翠绿的香菜和葱花也是必不可少的调味品。
这些配菜和调料都装在盘子中,想吃什么口味的可以自己调。
比起天天吃的米饭,难得上桌一次当主食遭到了所有人的青睐。
陆瑾修手快的拌了一份出来恭敬递给迎春,“迎春爷爷您吃!”
过门寡梁新月不堪被折磨跳了水库被路过的兵哥哥救了起来原来…救人的是据说死了十年的男人而被救起来的,却不再是原来的梁新月了做为农大学生穿越而来的梁新月借了兵哥哥的势离开了魔掌随了军而看到地处荒山野岭的军营梁新月沉默了想要日子过得好,就得挥起双手努力干梁新月带着军属们开荒山,挖水塘植草地,养牛羊吃饱了肚子装满了屋子好日......
我妈怀我的时候,我爷给我妈灌下了一碗黄汤。我妈早产,让我出生在了大凶之日。天生九阴,让我成为妖邪争抢的贡品。有高人赠我家一块玉佩,保我平安长大,且许下承诺,我十八生辰时,高人会携新的信物来找我,更换信物,我可一生无忧。可转眼我十八岁了,生日当天我没等来为我改命的高人,反而等来了取我性命的女鬼!全家惨死,即将发生。为......
迟焰躲了顾已十年,却因为顾已点了一份外卖,不期而遇在酒店房间门口。 房间里有人,声音很好听,叫顾已‘亲爱的’,迟焰闻言笑着说了句: “好久不见,早知道是你,就给你免单了。” 顾已是明星,年纪轻轻,粉丝无数,迟焰却只是个酒馆老板,收入平平,只够温饱,还是个恶霸。 两个世界的人本该没有交集,但十年前他们是同学,同桌和恋人。 只是后来分手了。 如今顾已有了男朋友,挺好,迟焰也觉得自己该放下了,却不想当天晚上就被人堵在酒馆门口: “迟焰,你想没想过被我抓住后,我会怎么收拾你?!嗯?” ------------------------------- 为爱做零痞子受X腹黑偏执明星攻 阅读提醒:开篇即重逢,所以前期不甜/攻受分开十年皆没有别的人/HE...
辰午的意识里,梦境与现实并没有什么区别。而梦境跟现实的区别,就是分化成了两个世界,在现实中,梦境是虚幻的,而在梦境中,现实又何尝不是虚幻的。可世人只知道梦境虚幻,又有几人想过梦境跟现实,其实就是两个真实的世界。又或者是两个都是虚幻的世界,只不过我们不为所知而已。当认知中的现实跟梦境被证实后,原本懒散的辰午又何尝不想......
萧岭穿书了,穿成了一个脑子不大清醒的皇帝。 在书中皇帝垂涎主角淮王世子谢之容美色,强行将人纳入后宫,对世子进行各种不可言说丧心病狂的折磨,后被竭力隐忍最终谋反的世子一剑砍下了狗头。 而他醒来那一日,宫中张灯结彩,喜气洋洋,萧岭挑开床边人的盖头,艳色之下,是张凝霜似雪的冷漠面容。 萧岭一眼就认出了这是男主谢之容,想起自己不得好死的凄惨结局,小心翼翼地凑到世子身后,解开了谢之容腕上的绳索,硬着头皮解释道:“其实,朕绝无折辱世子之意,朕做这一切,都是因为……因为太爱慕世子了!” 此后,为避免被砍下脑袋的命运,萧岭待谢之容温柔体贴,千依百顺,死守底线,绝不敢有染指谢世子之心。 终于到了书中世子领兵出征大获全胜,归京谋反弑君的重要剧情节点,得知谢之容归来,萧岭亲自出城十数里迎接,为谢之容封侯拜相,借此欲风风光光将人送出宫。 回京的马车内,为显恩宠,君臣同行。 曾最厌他,恨他,欲亲手杀他的谢之容听完皇帝的打算,眼底似有暗色翻涌,柔声问道:“陛下是玩腻了臣,就不要臣了吗?” …… 宫中所有人都知道,皇帝待谢之容情义深重,凡谢之容所欲,皇帝莫不达成,宠爱之盛,连前朝的宠妃都比不得。 可只有谢之容自己清楚,那个口口声声说爱慕他的帝王,看他的眼神,其实同看一朵花,一个物件,同看任何一个与萧岭毫无关系的陌生人没有差别。 傲然如谢之容,在皇帝要送他出宫的那个晚上,寻出了当年为了将他禁锢在宫中的束具,亲手奉到皇帝面前,最最不可攀折的美人半跪着仰面看萧岭,“求陛下,留臣在身边。” 时怂时刚戏精皇帝受(萧岭)×又疯又茶美人攻(谢之容) 攻和受都不算是常规意义上的好人,受适应能力很强,且作为现代人性格较为无情双标,攻先嫌弃,后真香。 披着宫廷外衣的小白文,很小白,权谋约等于无,设定架空不考据,大部分是作者瞎编。...
左手抱娃,右手天下。一位创业妈妈与儿子成长生活随笔,笔耕春秋,书画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