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三看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191章 你信不信我揍你(第1页)

简言他们到家时,陆瑾修和简寻还没下班。

兔爹却已经做好了晚饭。

兔妈熊胖胖他们在草坪上陪两个小崽子玩。

见到从车子里出来的简言和迎春他们,俩崽子乐疯了,甩着小短腿喊着姐姐冲了过来。

“姐姐的乖宝贝哦。”

简言半蹲张开双臂接住两只炮弹似的冲过来的俩崽子,一左一右亲了一口,笑眯眯道,“有没有想姐姐?”

萌萌哒的两只小崽子小脸上漾起一个甜甜的笑容,奶声奶气说想。

迎春嫉妒的眼睛都快红了,枝条一弯就将俩崽子卷走抱了起来,“祖爷爷呢?”

咦?

祖爷爷脸色好像不太好,不高兴的样子啊。

俩崽子又看了看玫瑰和小墨,发现他们的情绪还算正常。

遂甜甜喊了二祖爷爷和三祖爷爷又附赠了两个飞吻,才仰着小脸问迎春,“大祖爷爷,你是不是上班被欺负啦?”

“开玩笑,谁能欺负我啊!”

迎春卷着俩崽子抛了抛,笑道,“大祖爷爷很厉害的,不欺负别人就不错了。”

安崽满脑子都是问号,大祖爷爷为什么要欺负别人?

姐姐说乖崽崽不欺负人,也不要被欺负。

他奶声奶气道,“大祖爷爷,你不是乖崽崽。”

迎春,“···”

“我不喜欢不乖的大祖爷爷,我喜欢姐姐!”话音未落,他就张开毛茸茸的小爪子朝简言求抱抱。

瑶瑶嘻嘻笑,“我喜欢大祖爷爷。”

说着,她抱了迎春的枝干么么了几个,然后仰着一张白白嫩嫩的精致小脸蛋甜笑道,“大祖爷爷,你教我打架啊!”

简言正从迎春的枝条下抱过挣扎的安崽小兔子,闻声面无表情看向简瑶,“你为什么要学打架?”

简瑶小崽子一脸天真,“哥哥说女孩子要保护自己,武力值要练起来。”

“我问过兔爸爸他们,家里大祖爷爷最厉害,谁都打不过他,等我跟大祖爷爷学会打架,我就不怕兔妈妈的巴掌了。”

“兔妈妈可以趁着你还没学会之前揍过瘾!”兔妈木着一张毛脸提醒。

她明明是个温柔的好妈妈,又没揍过俩崽子,为啥瑶瑶这个仿真人类小崽子搞得她像个暴力妈似的。

还跟迎春学打架,可真敢想。

就这小胳膊小腿,她一爪子就能拍扁。

瑶瑶皱起了小眉头,“兔妈妈打兔爸爸。”

说着,她气愤道,“我都看见了,兔爸爸都被打哭了。”

正好出来通知开饭的兔爹急了,“瑶瑶你说什么呢,兔爸爸没哭,是你看错了。”

他是坚强又抗揍的钢牙兔,被媳妇儿打哭什么的,他不要面子的吗?

小崽子就能不能说点讨喜的话,做什么要揭露他的黑历史。

这让他以后怎么维持他做父亲(长辈)尊严。

“安崽也看见哒!”

被简言抱着的安崽挥了挥小爪子,奶声奶气接自己老爹的底,“我看见妈妈拎着爸爸打,呼呼地。”

他说还不算,还挥着小爪子做了个抓砸的姿势,表达的那叫一个形象。

兔爹沉了一张脸,瞪着自家这个拖后腿的小崽子,“小兔崽子,你信不信我揍你?!”

热门小说推荐
俏军嫂随军记

俏军嫂随军记

过门寡梁新月不堪被折磨跳了水库被路过的兵哥哥救了起来原来…救人的是据说死了十年的男人而被救起来的,却不再是原来的梁新月了做为农大学生穿越而来的梁新月借了兵哥哥的势离开了魔掌随了军而看到地处荒山野岭的军营梁新月沉默了想要日子过得好,就得挥起双手努力干梁新月带着军属们开荒山,挖水塘植草地,养牛羊吃饱了肚子装满了屋子好日......

嫁妖夫,镇百鬼

嫁妖夫,镇百鬼

我妈怀我的时候,我爷给我妈灌下了一碗黄汤。我妈早产,让我出生在了大凶之日。天生九阴,让我成为妖邪争抢的贡品。有高人赠我家一块玉佩,保我平安长大,且许下承诺,我十八生辰时,高人会携新的信物来找我,更换信物,我可一生无忧。可转眼我十八岁了,生日当天我没等来为我改命的高人,反而等来了取我性命的女鬼!全家惨死,即将发生。为......

前男友又凶又怂

前男友又凶又怂

迟焰躲了顾已十年,却因为顾已点了一份外卖,不期而遇在酒店房间门口。 房间里有人,声音很好听,叫顾已‘亲爱的’,迟焰闻言笑着说了句: “好久不见,早知道是你,就给你免单了。” 顾已是明星,年纪轻轻,粉丝无数,迟焰却只是个酒馆老板,收入平平,只够温饱,还是个恶霸。 两个世界的人本该没有交集,但十年前他们是同学,同桌和恋人。 只是后来分手了。 如今顾已有了男朋友,挺好,迟焰也觉得自己该放下了,却不想当天晚上就被人堵在酒馆门口: “迟焰,你想没想过被我抓住后,我会怎么收拾你?!嗯?” ------------------------------- 为爱做零痞子受X腹黑偏执明星攻 阅读提醒:开篇即重逢,所以前期不甜/攻受分开十年皆没有别的人/HE...

梦幻苍宇

梦幻苍宇

辰午的意识里,梦境与现实并没有什么区别。而梦境跟现实的区别,就是分化成了两个世界,在现实中,梦境是虚幻的,而在梦境中,现实又何尝不是虚幻的。可世人只知道梦境虚幻,又有几人想过梦境跟现实,其实就是两个真实的世界。又或者是两个都是虚幻的世界,只不过我们不为所知而已。当认知中的现实跟梦境被证实后,原本懒散的辰午又何尝不想......

朕真也想做明君

朕真也想做明君

萧岭穿书了,穿成了一个脑子不大清醒的皇帝。 在书中皇帝垂涎主角淮王世子谢之容美色,强行将人纳入后宫,对世子进行各种不可言说丧心病狂的折磨,后被竭力隐忍最终谋反的世子一剑砍下了狗头。 而他醒来那一日,宫中张灯结彩,喜气洋洋,萧岭挑开床边人的盖头,艳色之下,是张凝霜似雪的冷漠面容。 萧岭一眼就认出了这是男主谢之容,想起自己不得好死的凄惨结局,小心翼翼地凑到世子身后,解开了谢之容腕上的绳索,硬着头皮解释道:“其实,朕绝无折辱世子之意,朕做这一切,都是因为……因为太爱慕世子了!” 此后,为避免被砍下脑袋的命运,萧岭待谢之容温柔体贴,千依百顺,死守底线,绝不敢有染指谢世子之心。 终于到了书中世子领兵出征大获全胜,归京谋反弑君的重要剧情节点,得知谢之容归来,萧岭亲自出城十数里迎接,为谢之容封侯拜相,借此欲风风光光将人送出宫。 回京的马车内,为显恩宠,君臣同行。 曾最厌他,恨他,欲亲手杀他的谢之容听完皇帝的打算,眼底似有暗色翻涌,柔声问道:“陛下是玩腻了臣,就不要臣了吗?” …… 宫中所有人都知道,皇帝待谢之容情义深重,凡谢之容所欲,皇帝莫不达成,宠爱之盛,连前朝的宠妃都比不得。 可只有谢之容自己清楚,那个口口声声说爱慕他的帝王,看他的眼神,其实同看一朵花,一个物件,同看任何一个与萧岭毫无关系的陌生人没有差别。 傲然如谢之容,在皇帝要送他出宫的那个晚上,寻出了当年为了将他禁锢在宫中的束具,亲手奉到皇帝面前,最最不可攀折的美人半跪着仰面看萧岭,“求陛下,留臣在身边。” 时怂时刚戏精皇帝受(萧岭)×又疯又茶美人攻(谢之容) 攻和受都不算是常规意义上的好人,受适应能力很强,且作为现代人性格较为无情双标,攻先嫌弃,后真香。 披着宫廷外衣的小白文,很小白,权谋约等于无,设定架空不考据,大部分是作者瞎编。...

左手抱娃右手天下

左手抱娃右手天下

左手抱娃,右手天下。一位创业妈妈与儿子成长生活随笔,笔耕春秋,书画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