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得知还有爆米花,秦澈他们立刻跟见了蜂蜜的熊似的,急吼吼的冲过来问在哪里。
简言指了指右边台子上五十多公分的银色圆桶,“桶里面,你们自己去装。”
尝过爆米花滋味现在都满嘴香甜正忙着将栗子剥皮取肉的乔希夸赞道,“爆米花好吃,口感还甜滋滋还酥脆酥脆的,是我吃过最好吃的零食了。”
“对,爆米花吃了还不占肚子,我觉得我能吃一桶。”
“想吃自己爆。”
兔爹狠狠瞪了眼说自己能吃一桶的洛阳,没好气道,“这一桶爆米花是我崽给我爆的,我大方的允许你们一人吃一盘已经是一只很善良的凶兽了,别得寸进尺啊。”
说着,他亮出大门牙嗤了声,“不然···哼哼,我咬穿你们。”
“听懂没有?”
看见兔爹的大门牙,不管是唐真他们还是秦澈他们,心一颤立刻整齐划一道,“懂了。”
还毕恭毕敬的鞠了个躬。
态度非常之端正认真。
兔爹满意了,正准备说话,一只空盘子怼到了眼前,他转头看去,陆瑾修朝他一笑,咧着一口大白牙说,“亚度尼斯,我还想吃。”
兔爹,“···想吃自己···”
“你那些库存能源石和晶石还想不想卖了?”
不等他话说完,陆瑾修就先发制兔道,“你不想的话当我没说,但我得提醒你一句,整个帝国除了我这个人品有保证,又有钱的人能和你公平交易,没人能做到我这个地步。”
兔爹,“···”
混蛋崽子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他还能说什么?
爆米花想吃了可以让崽再给他爆,实在不行他也可以自己动爪爆。
反正崽刚刚爆的时候他有从头看到尾,难度并不高,以他深渊霸主的高智商,爆个花而已,小菜一碟难不倒他。
人傻钱多的交易对象却难找。
所以···
“成交,你去装吧,想装多少就装多少。”本着一切朝钱看自觉占了大便宜的兔爹,忍着肉疼十分大度友好的同意了陆瑾修再来一盘的要求。
但心里还是不舒服,所以,他直接将脸埋进盘子中咔擦咔擦开吃。
听到清脆的咔擦声,原本和陆瑾修眼神交流你真棒棒哒的秦澈他们齐齐转头顺着声响传来的方向看了过去,目瞪口呆脸。
不是,你吃爆米花就吃爆米花,为什么连盘子也一起吃了?
就不怕硌牙消化不良?
脑海里刚冒出这个念头,秦澈他们就觉得自己是个傻子,亚度尼斯是谁?
深渊霸主钢牙兔,连甲级战舰都能轻易撕开洞穿的存在,平日里也喜欢拿各种矿石磨牙当零食吃,瓷盘还真无法让他硌牙,消化不良什么的,就更不存在了。
算了,他们还是吃自己的爆米花吧,别替这只大兔子操心了。
爆米花这种食物,吃一颗不大容易吃出趣味,要大把大把的往嘴里塞,让那种浓密的甜味和酥脆在口腔里爆炸,唤醒舌上所有的味蕾一起来感受,才会明白享受和满足的感觉。
然后就被这种感觉虏获,深深的迷恋和欲罢不能。
过门寡梁新月不堪被折磨跳了水库被路过的兵哥哥救了起来原来…救人的是据说死了十年的男人而被救起来的,却不再是原来的梁新月了做为农大学生穿越而来的梁新月借了兵哥哥的势离开了魔掌随了军而看到地处荒山野岭的军营梁新月沉默了想要日子过得好,就得挥起双手努力干梁新月带着军属们开荒山,挖水塘植草地,养牛羊吃饱了肚子装满了屋子好日......
我妈怀我的时候,我爷给我妈灌下了一碗黄汤。我妈早产,让我出生在了大凶之日。天生九阴,让我成为妖邪争抢的贡品。有高人赠我家一块玉佩,保我平安长大,且许下承诺,我十八生辰时,高人会携新的信物来找我,更换信物,我可一生无忧。可转眼我十八岁了,生日当天我没等来为我改命的高人,反而等来了取我性命的女鬼!全家惨死,即将发生。为......
迟焰躲了顾已十年,却因为顾已点了一份外卖,不期而遇在酒店房间门口。 房间里有人,声音很好听,叫顾已‘亲爱的’,迟焰闻言笑着说了句: “好久不见,早知道是你,就给你免单了。” 顾已是明星,年纪轻轻,粉丝无数,迟焰却只是个酒馆老板,收入平平,只够温饱,还是个恶霸。 两个世界的人本该没有交集,但十年前他们是同学,同桌和恋人。 只是后来分手了。 如今顾已有了男朋友,挺好,迟焰也觉得自己该放下了,却不想当天晚上就被人堵在酒馆门口: “迟焰,你想没想过被我抓住后,我会怎么收拾你?!嗯?” ------------------------------- 为爱做零痞子受X腹黑偏执明星攻 阅读提醒:开篇即重逢,所以前期不甜/攻受分开十年皆没有别的人/HE...
辰午的意识里,梦境与现实并没有什么区别。而梦境跟现实的区别,就是分化成了两个世界,在现实中,梦境是虚幻的,而在梦境中,现实又何尝不是虚幻的。可世人只知道梦境虚幻,又有几人想过梦境跟现实,其实就是两个真实的世界。又或者是两个都是虚幻的世界,只不过我们不为所知而已。当认知中的现实跟梦境被证实后,原本懒散的辰午又何尝不想......
萧岭穿书了,穿成了一个脑子不大清醒的皇帝。 在书中皇帝垂涎主角淮王世子谢之容美色,强行将人纳入后宫,对世子进行各种不可言说丧心病狂的折磨,后被竭力隐忍最终谋反的世子一剑砍下了狗头。 而他醒来那一日,宫中张灯结彩,喜气洋洋,萧岭挑开床边人的盖头,艳色之下,是张凝霜似雪的冷漠面容。 萧岭一眼就认出了这是男主谢之容,想起自己不得好死的凄惨结局,小心翼翼地凑到世子身后,解开了谢之容腕上的绳索,硬着头皮解释道:“其实,朕绝无折辱世子之意,朕做这一切,都是因为……因为太爱慕世子了!” 此后,为避免被砍下脑袋的命运,萧岭待谢之容温柔体贴,千依百顺,死守底线,绝不敢有染指谢世子之心。 终于到了书中世子领兵出征大获全胜,归京谋反弑君的重要剧情节点,得知谢之容归来,萧岭亲自出城十数里迎接,为谢之容封侯拜相,借此欲风风光光将人送出宫。 回京的马车内,为显恩宠,君臣同行。 曾最厌他,恨他,欲亲手杀他的谢之容听完皇帝的打算,眼底似有暗色翻涌,柔声问道:“陛下是玩腻了臣,就不要臣了吗?” …… 宫中所有人都知道,皇帝待谢之容情义深重,凡谢之容所欲,皇帝莫不达成,宠爱之盛,连前朝的宠妃都比不得。 可只有谢之容自己清楚,那个口口声声说爱慕他的帝王,看他的眼神,其实同看一朵花,一个物件,同看任何一个与萧岭毫无关系的陌生人没有差别。 傲然如谢之容,在皇帝要送他出宫的那个晚上,寻出了当年为了将他禁锢在宫中的束具,亲手奉到皇帝面前,最最不可攀折的美人半跪着仰面看萧岭,“求陛下,留臣在身边。” 时怂时刚戏精皇帝受(萧岭)×又疯又茶美人攻(谢之容) 攻和受都不算是常规意义上的好人,受适应能力很强,且作为现代人性格较为无情双标,攻先嫌弃,后真香。 披着宫廷外衣的小白文,很小白,权谋约等于无,设定架空不考据,大部分是作者瞎编。...
左手抱娃,右手天下。一位创业妈妈与儿子成长生活随笔,笔耕春秋,书画美好。......